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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ering is published monthly by Overseas Evangelical Mission, Copyright 2001 導向月刊 第189期(5/2001) 第7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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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殷颖
「上帝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开了。」(创一4)
是的,光是十分美好的,无论是上帝创造的日、月、星辰的光,或人为的灯光,烛光与灶火中的闪光,都十分美丽,都是好的。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光,表示这个世界已经殒灭。如果人的心里没有光,表示这个人的心灵已经枯竭,良心已经丧失,虽生犹死了。
黑暗是与光明相对的另一个壁垒,它在上帝创造光之前即已存在(创一2)。黑暗的存在,象征罪恶与死亡,是与光明抗衡的负面的力量,自然是不好的。所以上帝便决定将光与暗分开。圣经中最具体记载黑暗,是出埃及记中上帝对埃及的惩罚,十灾中的第九灾,「黑暗之灾」,那里记着:「耶和华对摩西说,你向天伸杖,使埃及地黑暗,这黑暗似乎摸得着。」(出十21)而这个「摸得着」的黑暗,正是上帝惩罚埃及最严厉的死亡之灾的前奏。在整本圣经中,我们都可以看到黑暗(即撒但)势力与光明的为敌;在伊甸园中,黑暗以蛇为化身,具体扮演分化、诱惑的角色,成功导致原本属于光明的人类,沦入黑暗的深渊。自此以后,在漫长的历史长流中,黑暗在人寰中,在上帝赋予人的可自由选择的意志下,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此消彼长,此起彼落。黑暗为人类带来了洪水灭世,与所多玛与蛾摩拉的硫磺火。它更将为人类带来最后的末日大毁灭(彼后三10)。
上帝将光暗分开的旨意,是清楚而明确的,祂无数次训诫以色列人要分别为圣,便是要祂的子民与黑暗严格地划清界限,不可混淆。而在以色列人历史中,也看到上帝的选民多次沦入黑暗之中,甚至到今天仍是如此。
光与暗是十分明显强烈的对比,由光明转入黑暗,是要经过一番挣扎的。因此撒但为人们安排了灰色地带,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,逐渐地没入黑暗。等到你感觉到事态严重时,已为黑暗所吞噬,而无法抽身了。罗得的悲剧(创十三12-13)便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,在迦南与所多玛之间的平原城邑,便是这一条灰色的地带,诱使罗得「渐渐挪移帐棚,直到所多玛」。应可作我们的鉴诫。
上帝为要拯救黑暗中的人类,便差遗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生,再为人类带来生命的真光(约一4-5),基督的出现导致光明与黑暗强烈的冲突,由基督在旷野中受试探开始,直到主被钉前夕的客西马尼园,达到光与暗冲突的高峰。而各各他的十字架为其极致。主在世时也不断地勉励门徒要「趁着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临到你们......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」(约十二35-36)保罗在亚基帕王前的分诉中见证说:「......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,是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,从黑暗中归回光明,从撒但的权下归向上帝。」(徒廿六19),又在书信中勉励以弗所教会说:「从前你们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,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,光明所结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义、诚实。」(弗五8-9)
良善、公义、诚实是多么美好的道德,是每个信徒都应具备的品格。而欲拥有这种美好的品格,便要与暗昧严格分割。因为「上帝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开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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