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女教育
/傅三川
「媽媽,為甚麼抽煙不好?」
「爸爸,小孩子不可以說謊,是嗎?」
我家孩子每天都會發問這類是非黑白的道德倫理問題,尤其希望在父母
身上找到答案。問題亦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而漸變複雜,加上他們自己從書
本上、同學間、經驗內、電影裡得到的一套觀念,簡單的回答就不能滿足詢
問者的要求了。如何能盡為人父母教養之責任,其重要及艱難,可想而知!
父母雙方不單要共同達到一個管教孩子的協議,更要預備一齊去面對社
會標準不斷改變所產生的衝擊。華人家庭活在中西兩個文化裡,問題的處理
更是棘手!何謂「中學西用」或「西學中用」,價值觀的取捨,是家長和子
女一個頭痛的難題。不當的處理會導致家庭的破裂。
最近,一名紐西蘭家庭心理學專家,MICHEAL MARRIS(馬利司),在他
的一本書內提出一些教育兒女的意見。其中兩點極富爭論性,我個人絕不贊
同。他建議父母親應該偶然在飯間讓小孩子喝小量的酒;甚至允許他們帶異
性朋友回家共眠。
他的作品──「青少年:給九十年代父母的指引」(Teenagers: A Parents'
Guide to the '90s)-解釋說,讓小孩子在十一、二歲開始學習飲用酒類
的話,他們日後的狂飲或酗酒的可能性會比較低;十六歲的就可以在家與朋
友發生性關係是一個明智的做法,因為父母可以在一個「安全」的環境內鼓
勵及教導他們關於性安全的功課。
馬利司說:「我認為這實在是一個健康的做法。」
他同時指出做父母的竅門是:溝通、明理、實際、同時設定某些界限。
不要以為小孩子從來沒有問題就是正常,做父母反而更要擔心,因為他們可
能在基本的溝通方面有困難,若不及時採取適當的措施,長大後麻煩將會更
嚴重。
教育年輕的一代,對許多父母親來說,已是一件吃力的工作,現在更被
此類「專家」的指引給弄糊塗了。從小就「教導」孩子沾染酒精飲料,藉此
來訓練他們的「酒量」,此舉實屬不智!從來沒有一個人是第一次喝酒就立
刻變成酒鬼的。酗酒的結果都是由小飲而起,開始的時候,以為可以自我控
制,但在不知不覺中卻慢慢的步入一個不能自拔的陷阱裡。醉酒駕駛而弄出
人命,害人又害己的,多是那些自以為有酒量並能自控的人。讓青少年人接
觸酒精,然後希望他們將來能自制,這是一個沒把握的「賭博」,不如教導
他們完全不喝反倒乾脆。
此外,若教導青少年人性安全的方法是讓他們自由去「實驗」的話,在
「學習」的過程中,就算他們真的能成功的防治性病的傳遞或避免懷孕,他
們同時亦得到一個濫交的觀念和許可證。因為性安全的措施和學習充其量不
過是技術方面的教導,它不包含道德倫理的層面。
如此提倡青少年性愛自由,長遠來看,所造成的個人傷害和社會的混亂,
不堪設想。一個由十六歲就開始被允許與不同的人性交的年青人,長大以後
怎能明白婚姻的真義呢?更母論要他對自己伴侶忠心了。畢竟,婚姻誓約所
要求的是愛、彼此尊敬、關心,遠超過性行為的範疇。只是懂得使用安全套,
或在事後能避免「手尾」,絕不是性愛所謂的責任。真正的責任乃是愛。
聖經對愛的定義是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。愛是不嫉妒。愛是不
自跨、不張狂、不作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
惡。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。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」
不過,我得承認,在實際的環境內,要求青少年人克服面對的各種試探
及慾望,使用禁制、逃避、恐嚇或放蹤的措施都不會達到一個耐久的結果。
單是同儕壓力(Peer Pressure)的影響就會令當事人不顧一切去「隨波逐
流」了。
一位母親對我說,她的孩子認為馬利司的提議是錯的。因為作者假定了
這是大多數人的看法及做法。其實,一般的青少年人在適當的指引之下,教
導他們負起對自己、社會及造物主的責任,加上父母親身的生活模範和愛護,
令他們珍惜到生命的可貴和尊嚴,就比較容易應付這類困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