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合集
光與暗
/殷穎
「上帝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開了。」(創一4)
是的,光是十分美好的,無論是上帝創造的日、月、星辰的光,或人為
的燈光,燭光與灶火中的閃光,都十分美麗,都是好的。如果這個世界上沒
有了光,表示這個世界已經殞滅。如果人的心裡沒有光,表示這個人的心靈
已經枯竭,良心已經喪失,雖生猶死了。
黑暗是與光明相對的另一個壁壘,它在上帝創造光之前即已存在(創一
2)。黑暗的存在,象徵罪惡與死亡,是與光明抗衡的負面的力量,自然是
不好的。所以上帝便決定將光與暗分開。聖經中最具體記載黑暗,是出埃及
記中上帝對埃及的懲罰,十災中的第九災,「黑暗之災」,那裡記著:「耶
和華對摩西說,你向天伸杖,使埃及地黑暗,這黑暗似乎摸得著。」(出十
21)而這個「摸得著」的黑暗,正是上帝懲罰埃及最嚴厲的死亡之災的前奏。
在整本聖經中,我們都可以看到黑暗(即撒但)勢力與光明的為敵;在伊甸
園中,黑暗以蛇為化身,具體扮演分化、誘惑的角色,成功導致原本屬於光
明的人類,淪入黑暗的深淵。自此以後,在漫長的歷史長流中,黑暗在人寰
中,在上帝賦予人的可自由選擇的意志下,有舉足輕重的作用。此消彼長,
此起彼落。黑暗為人類帶來了洪水滅世,與所多瑪與蛾摩拉的硫磺火。它更
將為人類帶來最後的末日大毀滅(彼後三10)。
上帝將光暗分開的旨意,是清楚而明確的,祂無數次訓誡以色列人要分
別為聖,便是要祂的子民與黑暗嚴格地劃清界限,不可混淆。而在以色列人
歷史中,也看到上帝的選民多次淪入黑暗之中,甚至到今天仍是如此。
光與暗是十分明顯強烈的對比,由光明轉入黑暗,是要經過一番掙扎的。
因此撒但為人們安排了灰色地帶,讓人們在不知不覺中,逐漸地沒入黑暗。
等到你感覺到事態嚴重時,已為黑暗所吞噬,而無法抽身了。羅得的悲劇(創
十三12-13)便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,在迦南與所多瑪之間的平原城邑,便
是這一條灰色的地帶,誘使羅得「漸漸挪移帳棚,直到所多瑪」。應可作我
們的鑒誡。
上帝為要拯救黑暗中的人類,便差遺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生,再為人
類帶來生命的真光(約一4-5),基督的出現導致光明與黑暗強烈的衝突,
由基督在曠野中受試探開始,直到主被釘前夕的客西馬尼園,達到光與暗衝
突的高峰。而各各他的十字架為其極致。主在世時也不斷地勉勵門徒要「趁
著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臨到你們......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」(約十二35-36)
保羅在亞基帕王前的分訴中見證說:「......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,是要叫
他們的眼睛得開,從黑暗中歸回光明,從撒但的權下歸向上帝。」(徒廿六
19),又在書信中勉勵以弗所教會說: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裡
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,光明所結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
公義、誠實。」(弗五8-9)
良善、公義、誠實是多麼美好的道德,是每個信徒都應具備的品格。而
欲擁有這種美好的品格,便要與暗昧嚴格分割。因為「上帝看光是好的,就
把光暗分開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