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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話題

教會危機的處理

/馬可

  當今許多教會,牧者與同工之間常發生紛爭,把神的家鬧得風風雨雨,
使信徒灰心跌倒,甚至教會分裂。可惜這些紛爭常常不是因為基要教義的異
同,而是為了人際關係,權力鬥爭,或做事方法和標準羊竊於各人堅持己見,
互不相讓,以致謠言四起,羞辱主名。

  對面臨或處身這種教會危機中的信徒,這裡有幾項建議:

  一、「不要論斷」。一般教會領袖之間的紛爭,除非當事人,外人很難
完全明白真相。如果我們不是當事人,最好不要去查根究底,不要去審判誰
對誰錯。真有疑問時,應該直接詢問當事人(不要只聽一面之詞)。聽後不
要傳揚,有人問你,請他/她自己去問當事人。可惜有些人以自己知道「內
幕消息」而自豪,並作權威性的論斷,這是非常不好的。

  二、「伸冤在神」。我們不但不要貿然作「裁判」,更不要強行出頭打
抱不平,作了別人的「打手」。因為在紛爭當中,有「打手」出現的話,事
情只會變得更為惡化,無可收拾。我們要作的是「使人和睦」的工作,不管
誰對誰錯,目的是化解與和睦。但是不要以為自己有辦法可以解決這樣複雜
的問題。因此不要亂出主意,不要強出頭。只要為他們懇切禱告,求主幫助
他們和解。

  三、「不可分裂」。除非由於基要教義問題,或傳「假福音」,我們不
應因人的紛爭而跟隨人離開教會。無論這離開的是牧師或長老,他離開教會
要拉人去另立門戶的話,就是搞「分裂」,不合聖經的教導。這並不是說你
參加某教會後必要從一而終,而是說不是這個時候跟人離開。假如你覺得教
會對你適合,不能滿足你屬靈的需要理由要離開,你可以在另外適當的時候
離開,不是在紛爭中跟人離開。在神的家裡不是意氣用事的。否則,你作了
非常不好的見證。

  四、「積極態度」。在遇到教會發生這樣的問題時,不但不要離開或表
示灰心,還要保持鎮靜和積極。你應作的是(1)為教會和自己懇切禱告。求
主親自安慰受傷的心靈。(2)積極加強事奉。尤其是有牧師或同工突然離開
教會的時候,也是你要更多參與事奉作補救的工作的時候。焉知神把你帶到
這個教會不是為了現今的機會麼?(3)作安慰和穩定人心的工作。教會是神
所設立的,是屬於神的,不是屬於牧師或長執的。神的心意是使人和睦,所
以在人心惶惶的時候最需要的是安慰和鼓勵。說不定這些風浪是我們靈命和
信心增長的試驗和功課。(馬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