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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ering is published monthly by Overseas Evangelical Mission, Copyright 2001 導向月刊 第186期(2/2001) 第33-34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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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傅三川
数周前,我约朋友到唐人街去吃午饭,但却因乐而忘返以致超时停车。直至我赶回车里时,已看见抄牌先生站在车旁,心想这一次必定是「凶多吉少」了。果然,粉红色的罚单已贴在挡风玻璃上。深知自己的车子的确超了时,只好自叹倒霉,接受无可避免的惩罚!可是,抄牌先生突然间把罚单取回,接着,他向我道歉,立时令我感到受宠若惊。
相信读者们都会同意,一直以来,抄牌先生「声名浪藉」,巿民对他们的印象都是负面的,认为他们都是一班手操大权兼「冷酷无情」的公务人员。驾车人士一般只有向他们笑着脸求情,希望他们手下留情,从轻发落;若能获网开一面的话,已是大幸,从来不敢存有受抄牌先生道歉的妄想。
面对这个前所未有的遭遇,我当时真的不知所措,只是本能地承认自己的疏忽,礼貌地向抄牌先生说「对不起」来表示知错认罪。后来,抄牌先生向我解释,才知道原来因为我的车子挂有伤残人士的泊车准许证,所以在巿区内能享有双倍的停车时限。
这实在是一个有趣的经验!我本来以为自己是一个犯了错而需求饶恕的人,但霎时间却「转败为胜」,变为一个去饶恕人的人。虽然说,若着法论事的话,我是无罪的;然而我却认为,我的确是犯了的超时停车的错误。我没有收到应得的罚单已经是福气了,哪会再有要求去饶恕人的权利。不过,有人却对我大叹可惜!因为能向抄牌先生发威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,我竟然放弃。我觉得这类报复的小人心态最要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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