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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向月刊 第178期(6/2000) 第04頁

基督徒孝順嗎 ?

/劉志信

  有些父母對基督徒的孝順相當的誤解,以致於得知子女信耶穌時,強烈
的反對。筆者多年前到台灣一所大學短宣,有一位剛決志信主的學生顫抖的
說:

  「我父親說,去教會可以,若是信耶穌受洗,要把我的腳都打斷。」聽
完後,我心裡也不住的顫抖,為他執著的信心與愛主,不禁流下了眼淚。

  若是問這些父母,為何有如此的反對,通常的回答是:「基督徒不能拜
菩薩,不能祭祖,不孝順。」或者說:「我百年以後,沒有人跪拜,生兒女
有甚麼用。」讓人值得深思的是,祭祖與跪拜是否就是孝順呢?到底父母希
望生前時兒女孝順,還是死後才用跪拜來表示呢?除了孝順外,祭祖也帶給
基督徒許多信仰上的困擾,筆者將以另一篇文章來討論,本文只注重基督徒
的孝順。

孝順是第一條誡命

  聖經裡有許多關於孝順的經文: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
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
誡命。」(弗六1-3)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,在耶和華你神的地上,
得以長久。」(出二十12)「我兒,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,不可離棄你母親
的法則。要常繫在你心上,掛在你項上。你行走,他必引導你,你躺臥,他
必保守你,你睡醒,他必與你談論。」(箴六20-22)「智慧之子,使父親
歡樂;愚昧之子,叫母親擔憂。」(箴十1)

  神給人的十誡裡,第一到第四誡是對神的,第五到第十誡是對人的。而
對人的誡命裡的第一條就是要孝順父母,並且是父母在世時,使他們歡樂,
不要讓他們擔憂,而不是死後才去孝順他們。

  英文聖經裡,孝順常翻譯為Honor(榮耀),Respect(尊敬),或Obey
(順從,聽從)。孝順父母就是要使父母得榮耀,尊敬父母,聽從父母的話,
順著父母的意思去作。

  其實中國人也知道孝順父母,就是要「光宗耀祖」,「不能敗壞家門」。 
當一個人所作所為讓父母得到光榮時,就是孝順父母了。當父母得到榮耀時,
自己也得到了光榮。

  聖經也教導我們要「在主裡」聽從父母的話,也就是說,當父母的話不
違反神的原則時,我們要順從父母。譬如說,若父母想吃一道菜,去看一個
朋友,或者心情不好說話重了點,即使我們不喜歡,也應該順著他們。但是
父母要我們去傷害一個人,我們應該向父母解釋不順從的原因,因為傷害人
是違反聖經原則的。

愛主是孝順的動力

  有些人認為基督徒不孝順,是因為對聖經誤解。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
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不背著他的十字架
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」(太十37,38)當這些人讀到主耶穌在這
裡的教訓時不禁振振有詞:「信耶穌勝過愛自己的父母,怎能說是孝順呢?」
其實主耶穌並沒有說不要孝順父母,祂的教訓是,一個人要先愛主才會更愛
自己的父母。主給我們的應許是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
屋,或是弟兄,姐妹,父母,兒女,田地,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。」(可
十29-30)一個人若愛主,會更加百倍的孝順父母。

  其實,作兒女的都知道要孝順父母,問題是很多時候沒有辦法作到。使
徒保羅曾說過: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
的善,我反不做。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」(羅七18-19)許多人所
以不能孝順父母,可能是生活有困難,或者是配偶的原因,也可能是成長時
因父母而受到創傷,心裡積壓著許多的苦毒,導致於心裡枯乾而沒有愛。神
是愛,是愛的源頭,也是一切美善的源頭,當我們與愛的源頭接上時,才會
有愛去孝順我們的父母。

  筆者和妻子到台灣一所大學短宣的那年,帶領了十幾個學生。記得第一
個晚上,有個學生說,她是信佛的,來營地只是要學英文,不要對她傳教。
又說,她會看手相,可以幫我們算命等等。

  在接近一個星期的日子裡,我們教學生們英文,帶他們唱詩歌,一起分
享基督豐盛的生命。我們也單獨的與每一個學生有交談的機會。離營的前一
晚,我們和那位自稱會算命的學生坐下來,說不到兩句話,她就不住的流眼
淚。她哭著說,她一生都是自己走過來的,年紀很小時父母就離異。父親再
娶,生了幾個孩子,她覺得自己不屬於那個家庭,除了平常拿些生活的費用,
不願意見父親的面。母親也再嫁,也生了些孩子,她也覺得不屬於那個家,
除了暑假與過年,平常很少回去,愈講愈傷心。我們翻開了馬太福音與她分
享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我心裡柔
和謙卑,你們應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,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。」
(太十一28)我們告訴她,只要她願意,她也可以得到從神那裡來的安息。

  第二天,唱詩歌時,這個學生不停的流淚;呼召時,她接受了耶穌作她
個人的救主。隨後的見證裡,她告訴其他一百多個學生說,她從來不敢把自
己的身世告訴別人,因為怕別人笑她,看不起她。幾天來在營地裡與我們相
處,看到了神的愛,她願意把自己的心打開,讓神的光進入她的心裡,接受
光的溫暖。

  後來,有機會再看見她時,她告訴我們,信主後,母親帶她到廟裡,她
告訴母親自己已信耶穌,是否可以不點香,不拜菩薩。母親很諒解,她就安
靜的站在一旁。神真偉大,祂感動那位母親,並沒有把她的腳打斷。一年後
她受洗歸入基督的門下,在團契裡,幫助和她身世類似的人,帶他們信主。
更讓人感動的是,她後來主動的去找父親,恢復了父女之間的親情,渡過了
一段很好的時間,她也終於原諒了父親。一個原來對父親怨恨的人,信主後,
在孝順方面,應驗主的應許:「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。」

孝順是父母信主的原因

  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(徒十六31)這裡所說的一家,
不但只是自己的配偶,子女,更包括了父母。有些人因為父母反對而不願意
信主,是非常可惜的,不但自己不能得救,連父母也不能得救。當一個人信
主後,除了更孝順父母外,心裡常有一個負擔,就是希望父母也得到從神那
裡來上好的福分。尤其是看到父母年歲日長,但仍然受到罪的捆綁,心裡沒
有平安與快樂時,更是恨不得早日把福音傳給他們,讓他們得到永生。而父
母也常因為看到子女信主後生命的改變與孝順父母,以至於願意信主。

  筆者未信主前,脾氣不好,對父母沒有耐性。結婚後雖然有機會與父母
住在一起,但在父母前面常與妻子吵架,雖然想孝順父母,反而導致父母傷
心。

  父親在筆者成為基督徒前就回天家去了,正如俗語所說,「樹欲靜而風
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。」信主後,筆者對母親較溫順,按時與她通電話。
母親常說,喜歡和我聊天,因為我不會嫌她囉唆或說的不對,願意順著她。
母親也看到我們家庭較為和諧,心裡得安慰。母親一生燒香拜佛,幾年前,
她和我們及弟弟全家參加家庭更新協會的度假營,看到神給家庭的祝福,也
看到我們更加的孝順,於是在八十三歲高齡時信了主。筆者因著妻子是基督
徒,不但我與三個女兒信主,連家母,岳母,與許多弟兄姊妹都信了主。

  有許多基督徒信主時遭受到父母的反對,最後父母因看到子女生命的改
變而願意信主。《暗室之后》蔡蘇娟出生清朝末期世家,父親多妻妾,兄弟
姊妹之間勾心鬥角,家裡有許多人抽鴉片。母親為了祈福,終日唸經拜佛,
但家裡總不得安寧。蔡蘇娟早年在教會學校信主,遭到母親極力的反對,她
哥哥甚至把她的聖經撕得粉碎。有一次母親病重,其他兄弟姊妹都忙於自己
的事,只有她日夜照顧母親。母親受到感動,病好後就立刻信主。因著母親
信主,後來一家主僕六十幾口,連撕聖經那位哥哥,都成為了基督徒,家裡
一片和諧。

  最近《導向》雜誌登載的「鐵娘子遇蕭邦」一文,作者的母親原來是佛
教徒,每日誦經與學法。當作者向她父母傳福音時,她母親頓時變臉色,並
說:「如果使父親成為基督徒,我將入寺剃髮為尼。」父親則以母親擋箭牌,
不願意聽福音。後來那位母親看到女兒們成為基督徒後生命的芬芳,婚姻的
和諧,對父母的孝順,想起自己苦澀的婚姻,就私下對作者說:「把你父親
變成基督徒吧!」她母親也開始願意聽女兒講耶穌了。

結論

  基督徒所言的神是無所不知,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的。神能感動父母,
將反對子女信主的心變為願意接受子女信主,祂更能讓父母的心柔軟下來,
得到全家得救的應許。

  聖經教導基督徒也要讓天上的「父神」得榮耀,敬畏祂,信靠順服祂。
這些品質不都是神要我們「孝順」父母的原則嗎!聖經告訴我們,「在至高
之處榮耀歸於神。」(路二14)「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。」
(詩二十九2)「你們要敬畏耶和華,甚喜愛祂命令的,這人便為有福。」
(詩一百十二1)「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」(撒上十五22)
換一句話,基督徒也應該「孝順」天上的父神,使祂得到當得的榮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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