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贏
/殷穎
近幾年來,有一種說法,十分流行,即所謂「雙贏」。「雙贏」是指敵
對的兩方,或持不同看法與理念的兩方,在相互較勁之下,各退一步,兩方
都贏了,雙方都沒有輸掉,都顧全了「面子」,又都各有所保留,而能相安
無事,不必定出真正的勝負與輸贏。易言之,即雙方都有所妥協,互讓一步,
使僵持的局面有轉圜的餘地,這種辦法,在政治運作上使用的頻率最高。其
他事務上亦可引用此種模式。惟這種模式絕對不能引用於聖經的真理。但可
憂慮的現象是,今天不少信徒也在套用「雙贏」的模式在信仰生活上,試看
要在聖經信仰與世俗之間妥協出一種「雙贏」的假象,讓「良心」可以「平
安」。
但聖經的真理卻是不能妥協的,否則耶穌便不需要死在十字架上了。撒
但這種要模糊真理焦點的詭計,並非始於今日,自古已然,於今為烈;由於
神藉摩西頒佈的誡命本已窒礙難行,而經過猶太經師的闡釋,更是繁複綿密,
詳載於兩部猶太法典,「米示拿」(Mishna)與「他勒目」(Talmud)中,
猶太經師為覓取一個「雙贏」的中庸之道,便會設計出種種方法,以便律例
能適應現實生活,譬如安息日規定可以行走的路程有嚴格的規定,不能逾越,
但經師解釋可以乘交通工具,便不算違反安息日的律例了。如此這般便可以
「雙贏」了。但耶穌卻告訴我們「就是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
能廢去,都要成全」(太五18),上帝的律法不能稀釋,不能由夾縫中找到
「雙贏」的捷徑。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(羅六23),因此,主基督必須要為
我們釘在十字架上死了,罪才能得到赦免。撒母耳先知曾警誡以色列人:「你
們若一心歸順耶和華,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亞斯他錄,從你們中間除掉,專心
歸向耶和華,單單的事奉他,他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。」(撒上七3)
主耶穌更教訓我們: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
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。」(太六24)人不可能在
上帝與瑪門之間找到「雙贏」的信仰,因為與世俗為友,就是與上帝為敵(雅
四4)。這二者之間,永遠找不到「雙贏」的平衡點。「雙贏」實際上是撒
但的技倆,當主在曠野接受魔鬼的試探時,撒但所提出的建議都是「雙贏」
策略,要引基督入彀,而主卻用聖經的話嚴予回絕,才會贏得那場屬靈的戰
爭。如果你以為模糊了真理的焦點,而能獲得「雙贏」,實際上你已經輸了,
而且是輸掉了你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