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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向月刊 第164期(4/1999) 第28頁

傳統的婚姻制度

/李永成

 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是美國的「選舉日」,是極具歷史意義的一天,
而夏威夷是這個歷史時刻的焦點。

  當日夏威夷的選民要投票表決一條提案:「是否可以修訂憲法讓法院可
以有權柄保持婚姻制度,只容許異性者結婚。」

  倘若這提案被否決,夏威夷將會成為全美國第一個容許同性戀者結婚的
州。根據美國的法例,在任何一州的合法婚姻,在別州也可以得到合法的保
障。所以,全國的同性戀者就會蜂擁到夏威夷來。夏威夷於一夜之間可以變
成「所多瑪」。

  再者,在美國一州已通過的法案,別州就「有例可援」。所以,夏威夷
一旦「缺堤」,很快就會「泛濫」全國!

 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夏威夷地方法院已經裁定:「同性戀者可以結婚。因
為憲法中並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姻,所以州政府不容許同性者結婚是一種歧
視異己的行為。」目前夏威夷州政府仍在上訴階段,但再審的結果,預料不
會與前審有重大變化。因此十一月三日的投票是美國維護傳統婚姻的最後一
道防線!幸好當日投票結果顯示的投票者贊成保持傳統婚姻制度。

  我同意那些努力要挽救傳統婚姻者在電視上推出的廣告說:「傳統婚姻
是該有的常識!」

  我相信夏威夷的法官們有文字推敲的能力,我也相信他們有嚴正守法的
精神,但似乎有些法官是缺乏了一些常識。在法律上雖然沒有說明只容許異
性結婚,但結婚不是只該是異性之間的事嗎?這不是日常生活該有的常識
嗎?正因為今天夏威夷法院的法官們對婚姻的觀念缺乏常識,因此要我們這
些小百姓起來鞏衛家園!

  聖經對於同性戀的行為是明令禁止的。這樣的教導從舊約到新約都沒有
改變。大家可以參考:利十八22-23,二十13,羅一26-27,林前六9-10,
猶。今天有人刻意把這些經文曲解以符合他們贊成同性戀的意願,以為把上
帝的禁令「解釋」掉,一切就沒有問題了。這是非常愚昧而危險的行為。上
帝給我們的禁令一定是為了我們的好處。我們違背衪的教導,乃是自討苦吃!

  有人認為結婚是兩人之間的私事,我們應該尊重同性戀者的自由和人
權......。

  其實,婚姻不單是私人的事,也是社會的事。結婚不單影響兩人的生活,
也必影響社會大眾和後代子孫。同性戀者結婚會促使家庭制度瓦解,造成社
會混亂。

 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時代雜誌有一篇反對同性婚姻的專文,題目
是:「當約翰和吉米說『我願意』」(WHEN JOHN & JIM SAY, " I DO")。

  作者表達了他深切的憂慮。他說:「倘若兩個同性戀者結婚是合法的,
三個或以上的同性者聯婚也應該是合法的。倘若任何兩人,不論男女,只要
是真誠相愛就可以結婚,為甚麼三人或四人真誠相愛不可以同婚?倘若傳統
婚姻對性別的「約束」是不必恪守的,對組成婚姻的成員的數目(兩位)當
然也不必恪守了!再者,同性戀者結婚因為不會產生後代,因此不必顧慮近
親遺傳因子對後代的影響,所以兄弟或母女也可以毫無顧忌的結婚......。」

  順著作者的思路,我再往前一點:倘若雙方只要忠誠相待,真誠相愛就
可以結婚。一位女士若要與她的愛犬結婚,誰能證明「他們」之間是沒有真
愛,沒有忠誠?倘若那位女士原是單親,帶著一個兒子然後與愛犬結婚,她
的愛犬就成了她兒子的繼父,這孩子就成了「禽獸不如!」......。我們的
子孫將會活在怎樣的一個世界中?在這樣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會產生怎樣的思
想?這世界會走向怎樣的前途?

  「華人家庭聯盟」會長譚克成博士於一九九七年一月在《傳》雜誌上發
表了一篇文章,題目是:「同性婚姻──倫常大亂的開始!」這標題一點沒
有誇大。

  我們不贊成同性戀者結婚,但卻不應該逼害有同性戀傾向的人。有同性
戀傾向的人是很痛苦的,我們應該同情他們,幫助他們,但都不能同意他們
性向,要鼓勵他們接受專業的輔導治療。按我的了解,同性戀就像毒癮一樣,
不容易戒除,戒除的過程可能相當痛苦,但同性戀是可以醫治的,可以康復
的。有一個國際組織叫EXODUS INTERNATIONAL在夏威夷有NEW CREATION
MINISTRY(電話261-7008)都是專門幫助同性戀者的。

  有人認為同性戀的傾向是「先天」形成的,也有人認為是「後天」被環
境影響的。按聖經的啟示,無論是「先天」或「後天」同性戀都是一種病態,
不可能是一種常態。因為起初上帝造人的時候是異性配合,不是同性配合的,
同性戀是後來變態的結果。一個吸毒的母親生下來的孩子就有毒癮。雖然那
孩子的毒癮是「先天」的,但那還是病態,不是常態。我們若真愛那孩子就
該幫助他戒除毒癮,而不是順著他的「本性」去讓他吸毒。對同性戀者我們
也該這樣的態度。

  從另一方面來說,吸毒的確是私人的事,我摧殘自己的身體與別人何干?
但我們都知道:中國人所以有「東亞病夫」這「雅號」,就是因為「鴉片」
的影響。個人吸毒會影響整個國家民族。所以大多數的國家都禁止吸毒,是
合情合理的。同樣,同性戀雖然是「私人活動」,但這種病態的活動早晚會
殃及大眾,我們不能視若無睹,置諸不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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